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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1-25    浏览:4921

                          各入围生产(经营)企业:

                             应企业要求,各入围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办理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履约承诺书的签订相关手续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1月20日24:00。请各企业凭数字证书登录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及时办理。

                          特别提示:1.同一入围企业所有入围品规必须全部缴全保证金,不允许只缴纳部分品种保证金;2.所有品规在所有片区都要明确配送企业;3.保证金退款按原缴款渠道退还。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6年1月15日

                          上一篇: 通知 下一篇: 关于第七、八批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标企业名称变更的通知(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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