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提前做好九、十标药品配送服务,现将我司所须材料与相关注意事项列出如下,请各企业支持为盼。
一、首营企业材料: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变更的还应复印变更记录)
2.《营业执照》(含有二维的)以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3. 包含所提供药品剂型生产范围的GMP证书(药品经营企业提供GSP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5. 法人授权委托书(经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同一被委托人仅能代表一家供应企业,生产企业应标明具体授权品种,期限不得超过1年)
6. 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双面)
7. 印章样式(原印章)
8. 随货同行单(原样式盖公章与发货章)
9. 开户许可证
10.《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开具发票;质量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运输质量保证及责任;有效期限1年)(签订日期要在委托书授权同日或之后,有代表人签字的应:经法人或被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11.《企业质量体系调查表》与《合格供应商档案表》
二、首营品种材料
1. 该药品注册批件 (有委托生产的应附带:委托生产企业GMP,委托生产批文)
2. 该药品现行版质量标准
3. 该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有修改的应附带:补充申请批件)
4. 该药品若系转厂或企业变更名称等应有相关证明批件
三、注意事项
1.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2.中标生产企业应提供与医疗机构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与中标通知书*
3.双方必须签订符合要求的购销合同
4.每次供货须附该批药品的同批号厂检单
5.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先行发至公司联系人邮箱,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可传真)
0595-22285898 22102471 邮箱:13506097399@163.com
6.以上材料可寄往我司相关人员处进行处理(邮寄地址)
单位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99号10幢
邮政编码:362000
收 件 人:卢友松
电 话:0595-22285898 13506097399
四、我公司开票资料及收货地址
单 位 名 称:福建省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50503156105132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99号10幢
电 话:0595-22282296
开 户 银 行:华夏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1365 0000 0000 52932
收货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收 货 人:福建省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收货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99号3号仓库
联系电话:0595-22110145(徐丽松、陈炜峰)
13805993487 (苏钰伟 周末及节假日)
福建省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福建省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十标药品相关材料、开票资料、收货地址等注意事项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