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配合做好药品召回工作的通知》,请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药品召回工作。
附:《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配合做好药品召回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