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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福建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招工简章
                          新闻编辑:泉州医药    发布时间:2011-6-10    浏览:7965

                                2011年福建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招工简章

                              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今年拟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固定期限合同制职工,特制定如下招工简章: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要求
                              1、药学人员2名:男性,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
                              2、医疗器械人员1名:男性,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
                              3、网络管理员1名:男性,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二、报考要求
                              1.报考者应符合本企业在泉州市国资委、泉州人才市场网上公布的岗位条件。
                              2.报考考生不得兼报此次市国资委系统其他企业招工报考岗位。
                              3.报考者需在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其他有关学位、技能等级、获奖等证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每人缴交报考费60元。
                              4.报考者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和招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
                              1、药学专业岗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能力倾向测试,试卷设置100分;
                              2、医疗器械专业岗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能力倾向测试,试卷设置100分;
                              3、计算机专业岗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能力倾向测试,试卷设置100分。
                              四、考录办法
                              1.考试。招考人数与报名并领取准考证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取消本岗位报考名额。笔试成绩在泉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qzgzw.gov.cn)公布,应考人员可登录查询。
                              2.确定招考初步人选、体检。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笔试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人数比例的1∶1初步确定招用人选、进行体检(如分数相同的,由公司组织面试决定)。体检需达到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体检费用自理。
                              3.资格复查。组织对招用初步人选的报考资格及计生、综治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计生、综治等问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取消录用资格。然后在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笔试、资格复查和体检结果确定招用人选,组织在公司内部公示招考结果7天。
                              6.办理招用工手续。公司向市国资委政治部报备用工情况后,与新招用的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鉴证,依法确定劳动关系。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起至7月22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准考证发放时间:7月28日至8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在报名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8月6日。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招工考试的领导工作由2011年泉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招工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泉州市国资委政治部和泉州市商业总公司人事党务部共同组织实施。泉州市国资委监察室和泉州市商业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福建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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